邓忠正去信用社的自动取款机取款时,发现有一张储户忘了取走的银行卡插在机子里,心想:“发财的机会来了……”不料财没发成,倒换来了刑罚和罚金。近日,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邓忠正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人民币。
2013年3月5日,被告人邓忠正到田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弄瓦分社自动取款机取钱时,发现自动取款机内有被害人卢秀永取款后遗忘的银行卡,且取款机处于可取款状态,其遂继续进行操作取款三次,每次取款2000元人民币,共计6000元人民币。2013年6月15日,被告人邓忠正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将6000元赃款退还至田林县公安局八桂派出所,田林县公安局八桂派出所已依法将该款发还给被害人卢秀永。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忠正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