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诉讼指南
何谓遗赠扶养协议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4-05-06 10:11:38 打印 字号: | |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类是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

    另一类是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