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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推司法改革的晚清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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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3-13 10:51:47 打印 字号: | |
    公元1912年,清朝末代皇帝溥仪下诏退位,满清王朝宣告覆亡。回望历史遗痕,中华帝制的车轮碾过了两千年,暴戾无道的君主专制横行了两千年。两千年来,多少辛酸悲楚,多少风烟雨泪,随着辛亥革命的枪炮声湮灭在这群雄逐鹿的中原大地。
  苛政猛于虎。帝制的“终极爪牙”莫过于为君主“天无二日,民无二主”专制统治而施虐的封建司法体制。从西汉董仲舒为维护封建礼教、鼓吹君主独裁和王权至尊而提出的“三纲五常”,到唐朝为“儒法和流”而制定的《唐律疏议》,封建统治阶级无不是打着儒学经义的幌子来为实施严刑峻法找口实,以巩固自己日趋腐朽的统治。那些封建律令的执行者以此为据肆意挥动屠刀,向手无寸铁的百姓黔首砍去。转眼间,历史便走过了两千年。大清王朝“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的盛世景象随着历史的车辙逐渐远去,封建统治阶级这才遽然发现,自己的脖子已经被西方列强的枪杆子给顶上了。值此内外交困之际,一批开明的封建士大夫终于下决心“革弊”,要在西学东渐中将西方的民主、权利、公平、正义引入到中国的司法制度中。于是,沈家本站出来了。
  沈家本,浙江吴兴(今湖州)人。1840年8月19日生于当地一个书香世家,5岁随父客居京华。他少时饱读诗书,23岁中举人,25岁子承父职,进入刑部任职郎中。其时,中国司法权限不明,司法机构滥用职权,不仅造成社会民主和公义的缺失,甚至引起政治社会动荡———在那样一个牝鸡司晨、风雨飘摇的社会,改革之声甚嚣尘上。面对沸腾的民怨,慈禧终于坐不住了,幻想借助于修修补补的革新,挽回王朝覆灭的命运。1901年《辛丑条约》签订后,沈家本赶上清末新政,被慈禧任命为“修律大臣”,开始了修订旧律、创制新律的立法实践,主持制订了《大清民律》、《大清商律草案》、《大清新刑律》以及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律草案。其中,《大清新刑律》删除了凌迟、荣首、戮尸、缘坐、刺字等酷刑,禁止刑讯和买卖人口,废除了奴婢律例。他还力主刑民分离,强调民事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司法要义,本匪一端,而保护私权,实关重要”。这还不解渴,沈家本毅然冒死呈递奏折,提出划清司法和审判的界限、实行更加民主化的国家机器的改革主张,可惜最终却因为光绪皇帝被软禁瀛台而功亏一篑。
  在那个皇权至上、民权丧失的年代,他那样做,无疑是需要拿出巨大的政治勇气的。经过了文字狱和严刑峻法的联合绞杀,臣民已如蝼蚁般脆弱不堪,稍有不慎,便会招致大刑伺候,乃至“午门枭首”。沈家本却不惜身家性命,为百姓而忧,为国家而思,缜密比较研究了中西法制,提出了“政”与“法”分离的主张,鼓吹摒弃以行政不当干预司法的旧例恶俗。在为赴日调查员董康编著的《裁判访问录》所作的序中,他对西方法统奉行的“司法独立”的态度毕露无遗:“无论何人皆不能干涉裁判之事,虽以君主之命,总统之权,但有赦免,而无改正”。他还直陈清朝官制“以行政而兼司法”之弊,力主“政刑权分”,“其职守不相侵越”。光绪三十二年他被任命为大理院正卿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筹设大理院,并且与法部(同年由刑部改称)在职能上进行切割,要求法部不干预大理院的审判事务,只负责监督之职。沈家本的这些司法理论和实践,使得他成为近代中国借鉴吸收西方“权力制衡”、“司法独立”等法治理念的有力推手。他不仅把王韬、郑观应等对西方政制的倡导
  落实到实践的范畴,探索了对封建政制的改良,更是对张之洞、曾国藩等洋务派“中体为本,西学为用”的主张狠狠地扇了一个“治标不治本”的响亮耳光。是他,和伍廷芳一起,为“自由平等”的国民新人格的塑造而日夜奔波;也是他,为实现社会公义而与专制统治势若水火。
  这样一场轰轰烈烈的司法改革连同预备立宪一起,终究成了慈禧维护封建统治的殉葬品。但是历史终究是历史,沈家本的司法改革主张和立法修律实践,让我们记住了这样一个为国家法治建设而殚精竭虑的封建律臣的功德。他在中国法制史上“司法改革第一人”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
  历史是面镜子。身处君临天下的封建专制时代,沈家本再有能耐,也是无力回天的。当法部竟能僭越到大理院内部,执掌“生杀予夺”大权、决狱定谳之时,试问,宫廷权力的泛滥已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如果失去了权力制衡,那么何来民主自由,又谈何公平正义?站在现代法治视角看,清廷的政治败就败在没有处理好权力与制约的矛盾,而是以专制驱逐民主,以行政干预司法,以“家天下”取代“国天下”。虽然历史没能给沈家本以成功的机遇,他所推崇的司法改革胎死腹中,但是中华民族争取民生民权的斗争远没有结束。沈家本的历史贡献给我们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遗产,那就是:欲使社会安定,必先保障民权;欲行保障民权,必先厉行法治;欲图厉行法治,必先改革除弊。即便在司法体制日臻完善的当下,当我们想起沈家本,想起晚清致力于司法改革的志士们,亦当抱负以苍生为念、追求公平正义的理想,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来源:浙江法制报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