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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院网】:老赖开宝马不还钱 法院冻结妻子账户促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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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6-08 09:37:29 打印 字号: | |

    一位财大气粗的工厂老板竟无故拖欠邻居5万元借款不还,并在法院判决后继续“赖账”,最终难逃法律制裁。2013年6月5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被执行人恶意拖债的民事纠纷案,将52250元现金交到申请人罗康手中。

  申请人罗康与被执行人刘开山系20年的邻居,两人从小相识且关系非常要好。2012年7月刘开山自办了一个石灰加工厂,其以扩大经营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好友罗康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同时约定在2012年年底前还清,利息按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刘开山的石灰加工厂自开办以后,生意日渐红火,可谓日进斗金,经营短短数月就添置了两处豪宅,还购买了一辆宝马轿车。然而,刘开山在自己的事业蒸蒸日上时,却对罗康的5万元钱久拖不还。春节临近,罗康多次致电刘开山催要借款,刘开山都借故转移话题,敷衍推脱。除夕之夜,罗康亲自上门索债。见债主上门,刘开山心生不悦,又找各种借口推脱,罗康无奈之下只好打道回府。

  2013年3月,罗康再次催讨欠款无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刘开山偿还欠款5万元及应得利息。法院依法判决刘开山于2013年5月20日前偿还罗康欠款及利息52250元。但法院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刘开山依旧分文未付,罗康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后,执行人员当即到刘开山家中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告知其不履行的后果。刘开山表面上应允下来,哪知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竟然“人间蒸发”,音讯全无。执行人员查询其银行财产也没有任何收获,于是对其妻子银行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妻子有可供的财产,便立即予以冻结。得知妻子的存款被冻结后,刘开山如“从天而降”出现在法院,向执行人员承认了错误并表示愿意偿还所欠款及利息。经法院调解,刘开山当场向罗康偿还欠款及利息52250元。至此,该起经济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