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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陪审让我过了一把“法官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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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6-08 09:32:57 打印 字号: | |

    2010年3月,我有幸成为了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三年来,我参与审理的案件近三百起,无一改判或重审,无一当事人上访和举报。我连续三年被评为益阳市“优秀人民陪审员”。


    在三年陪审工作中,我碰到过不少“关系案”,但我始终坚持原则,公正对待每一件案子。


    在蔡青聚众斗殴一案中,被告人母亲通过我的一位熟人向我求情,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庭审结束后,我对蔡青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教育,使他从内心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认罪态度好。之后,我又耐心地跟被害人沟通,其最终原谅了蔡青并向法院请求对他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依法对蔡青从轻判处。


    在审理一起标的额为5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的过程中,被告一直拖欠货款不付,其理由是原告提供的欠条上的公章是伪造的,并出具了自己已备案的公章作为证据。根据案卷,我了解到原告发货给被告时,被告的工厂已承包给了第三人,原告并不知情,而所谓“伪造公章”系第三人私刻的被告的公章。但由于第三人无法到庭,原告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保护。我陪同法官到公安、工商等单位查阅档案,终于找到了证实此欠条为第三人出具的证据,最终依法保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我利用自己经商办厂的经验,向当事人宣传“经营有风险”、“和气生财”的理念,请对立的双方换位思考,多一分理解和包容。我参与的大多数经济案件都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审判之外,我经常把陪审中的典型案例讲给周围的人听,让老百姓知法懂法,遇到法律上的问题,大家都会来找我帮忙解决。我俨然成为了老百姓的“法律顾问”。


    陪审让我过了一把“法官瘾”。我从内心感谢法院,今后我将一如既往地做好陪审工作,尽最大努力为乡亲们化解矛盾。(人民法院报 第一版)

责任编辑: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